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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醫院采購設備,國產優先
近日,深圳市財政局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政府采購產品屬性進行嚴格規范。

《通知》提到,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產品,因工作需要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實行審核管理。市區發改部門、財政部門依職責分別對本級采購人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進行審核。
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提出的采購進口醫療設備申請,統一由行業主管部門(即市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專家論證和初步審核。
進口產品審核管理流程分為三個步驟:
①采購人提出采購進口產品申請
②主管預算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和初步審核
③財政部門或發改部門進行終審
采購人擬采購進口產品的,必須提前開展需求調查,然后填報《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申請表》。文件強調,申請表必須針對進口產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采購同類國產產品對工作的實質性影響等方面進行詳細說明。
參與論證的專家組應當由5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必須包括1名法律專家,產品技術專家應當為熟悉該產品的專家。論證專家由主管預算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自行選定,應當與采購人沒有經濟和行政隸屬等關系。采購人代表不得作為專家組成員參與論證。
主管預算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進口產品申請理由、已采購進口產品的情況、本年度進口產品采購數量及占比,以及進口產品涉及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等,結合專家論證意見,提出初步審核意見。
《通知》明確了審核重點:上級部門以及深圳市關于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的政策文件;是否存在超標準采購,采購需求是否合理,國產同類產品能否滿足工作需求等。
公立醫院為采購主體的市場環境下,財政資金掌握著醫院采購的最大選擇權。在扶持國產的政策要求下,各地政府采購進口醫療設備的閘口不斷收緊。
除上文提到的深圳市,安徽省也于日前發布印發《關于規范公立醫療機構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中明確指出,將加強進口產品采購審核管理、從嚴審核進口產品采購事項。
新規明確,6月1日起,公立醫療機構使用財政預算資金和自有資金采購進口產品,必須有主管預算單位和設區的市級以上財政部門的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開展進口產品采購。
根據《通知》內容,新規執行后有關部門將從嚴審核進口產品采購,重點審查專家對項目采購需求的論證意見。不具體、不明確的論證意見,將無法通過審核。
事實上,早在去年5月,就有一份《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核指導標準》在業內流傳。器械行業資深從業者Grace向賽柏藍器械表示,國家的參考標準出來后,地方上在跟進的過程中,也會對各個醫院的執行力度做進一步約束。
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統一論證清單(醫療設備類)中,可采購進口醫療設備從232種縮減到195種。
更為直接的是,杭州市財政局明確提出進口產品采購總額下降目標。
該局指出,根據《關于規范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的通知》,除滿足特殊需求外,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總額自2021年起三年內,年均下降10%以上。
廣東省2021年省級衛生健康機構進口產品目錄清單中,可采購進口的醫療設備數量,從132種減少到46種,超過三分之二的醫療設備被移出清單。
而在四川省,根據《省級2021-2022年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清單論證意見公示(醫療衛生設備類)》,僅59種醫療設備可選擇進口產品。